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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政辦〔2018〕71號
淮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淮濱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
管理辦法和淮濱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
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淮濱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管理辦法》《淮濱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淮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8日
淮濱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
管 理 辦 法
為加強淮濱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的管理,促進農村電子商務更好、更快地發展,根據《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關于開展2017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17〕30號)、《河南省商務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國家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有關工作的函》(豫商建〔2017〕17號)和《淮濱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實施方案》(淮政辦〔2018〕60號)等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加強領導
成立項目驗收和資金撥付工作小組,由縣商務局、財政局、農發辦、審計局等單位人員組成,負責項目的評估驗收和資金撥付。
二、項目申報要求
(一)縣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申報材料
1.企業申請報告;
2.承辦企業基本情況:一是地址、負責人、聯系電話、網上運行時間;二是企業證照和相關榮譽證明材料復印件;三是公共服務中心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證明材料;
3.電子商務交易額證明材料;
4.合法有效投資證明:對投資情況進行確認,內容包括固定資產和相關軟件購建清單、發票、資金支付憑證、審計評估報告等復印件;
5.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截圖及公示的文字材料。
(二)鄉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建設申報材料
1.企業申請報告;
2.鄉村級服務網點建設工作總體規劃;村級服務網點建設的地址、聯系電話、負責人、建設、網商店面(內、外)圖片;
3.與承辦單位或企業簽署的協議書;
4.村級服務網點電子商務交易額有效證明材料;
5.合法有效投資證明:對投資情況進行列表確認,內容包括固定資產和相關軟件購建清單、發票、資金支付憑證、審計評估報告等復印件。
(三)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建設申報材料
1.企業申請報告;
2.基本情況:地址、面積、人員就業、功能、配送輻射半徑等情況;
3.配送中心內、外和設備圖片;
4.合法有效投資證明:對投資情況進行確認,內容包括固定資產和相關軟件清單、發票、資金支付憑證、審計評估報告等復印件。
(四)電子商務培訓工作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
2.培訓總體方案;
3.培訓授課人的基本資料和課程大綱;
4.培訓人員花名冊、現場照片等資料。
(五)電子商務供應鏈體系建設申報材料
1.企業申請報告;
2.溯源體系建設相關材料;
3.開展特色產品品牌策劃營銷活動的方案;
4.與相關單位和企業簽署的合同;
5.涉及的清單、發票、資金支付憑證等復印件。
(六)電子商務規劃和宣傳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
2.與相關單位和企業簽署的合同;
3.開展活動的方案;
4.活動圖片、資料等;
5.涉及的清單、發票、資金支付憑證等復印件。
結合項目實施、評估驗收情況和相關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項目的驗收及歸檔
(一)項目的組織與監管。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示范項目的總體規劃、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縣直相關單位和部門、各鄉鎮(街道)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
(二)項目的申報。項目承辦企業,將已經建成并符合支持條件的項目向縣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支持申請,并附相關材料。
(三)項目審核驗收與公示??h電商辦收到企業申請后,組織項目驗收和資金撥付小組及時對項目進行審核驗收。項目驗收應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質量、講求實效”的原則,對每個項目應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驗收結論。對驗收合格項目和擬補貼資金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項目顯著位置標識“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字樣,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項目資金資料歸檔??h商務局牽頭負責建立健全項目檔案,對項目評審、建設、驗收、補貼等各環節的檔案材料進行整理和歸檔,做到資料詳實、手續齊備、程序合規。
淮濱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我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更好、更快地發展,規范和完善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專項資金的管理,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5〕256號)、《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關于開展2017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17〕3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項目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上級財政和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我縣電子商務進農村項目,加快推進我縣電子商務發展的專項補助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遵循原則
(一)公平競爭,公開透明。專項資金使用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資金分配通過規范的項目遴選機制,公開項目申報、評審、評估等環節,嚴格招投標程序,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二)政府引導,示范帶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應符合國家和省、市、縣產業政策導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調動企業和社會資金發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的積極性,吸引社會資本投入。
(三)擇優扶持,鼓勵規范。專項資金優先扶持有效益、有產出、有稅源的重點項目,著重鼓勵和引導全縣電子商務及配套服務行業規范經營。
(四)創新機制,高效科學。專項資金使用必須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基本導向,增強資金分配使用的績效觀念,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專項資金管理責任。由縣商務局、財政局、農發辦、審計局共同管理,分別履行下列管理責任:
(一)縣商務局會同縣財政局、農發辦、審計局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提出專項資金的支持重點、資金安排建議、資金使用方案,組織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并會同縣財政局、農發辦、審計局等相關部門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審、驗收、監督管理、績效評價。
(二)縣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的管理,審議專項資金的支持重點、資金使用方案,辦理專項資金的撥付,會同縣商務局、農發辦、審計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三)專項資金具體支持方式根據具體項目特點確定。
第五條 項目申報、審核和資金撥付
(一)專項資金的申報程序
1.縣商務局會同縣財政局、農發辦、審計局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結合全縣實際,確定專項資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點,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
2.項目承辦企業依據當年發布的項目申報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整理申報材料,并報送縣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項目評審、公示及資金撥付
1.縣商務局會同縣財政局、農發辦、審計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有關文件要求對項目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邀請第三方機構參與評審;
2.按照程序確定擬支持項目和金額,評審后,在縣政府網站專欄進行公示。
(三)補貼資金的撥付
對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建設過程中或竣工后,由項目驗收和資金撥付小組驗收,必要時邀請第三方機構參與。驗收合格后,在縣政府網站專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合同規定程序撥付相應資金。
第六條 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
(一)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h商務局、財政局、農發辦、審計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監管并及時驗收,對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執行情況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二)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承辦企業收到資金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并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三)相關單位與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申請和審核資料,以備核查。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騙取、挪用和截留專項資金,對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將收回已撥付的專項資金,并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黨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